“只能用魔法打败魔法,找个会枪法的马甲,敌特?猎人?正义员?”
“嗯,那个方向有吸引力传来,难道老天听到我的心声,去瞅瞅。”
“已经飞了好远,怎么这次吸引力传得这么远,难道是我灵魂变强了?”
“到了城外还看不到马甲,咦,这里不是秦家村吗?”
“还是秦肌肤马甲的家乡,可惜,他再也回不来看一眼,那个令他魂牵梦绕的家乡,”
“秦肌肤安息吧!你的那一份我替你看了。”
“不是在这里,走了,吸引力从山上面传来。”
经过风驰电掣飞翔,映入张夜眼帘的是,有棵腰身粗的大树,
有个丧尸脸色苍白,紧紧闭着眼,坐在树枝上面抱着树身,
他的腰子处有大滩番茄酱,吸引力就是从他身上传来。
树下有只三百多斤野猪,坐在雪地上面,獠牙上面的猪眼水汪汪的,
抬头望着它的猎物,不时的哼哼叫几声,咂巴几下猪嘴,仿佛在说,真香,快掉下来。
不远处有一把三八大盖步枪,躺在雪地上面,附近还有朵朵番茄酱。
张夜探头试探下,发现丧尸已经没有心跳,如此,他心安理得的附身了丧尸。
他把阴气注入残破的躯体,腰子上面两个大洞,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。
为此,他的感知范围,又下降到8.6米。
几十秒后,张夜睁开眼睛,感受到身体无力,饥饿感不断侵袭神经,
从空间取出两个馒头啃,不时喝上口温水,顺便接收马甲的记忆,
生怕吵到野猪,让它发狂撞树,小声嘀咕:“马甲名叫白切歌,今年20岁,”
“父亲上山打猎被老虎啃了,从此母亲郁郁寡欢,不久撒手人寰,白切歌成了孤儿。”
“为什么上山打野猪?不是野猪泛滥成灾,也不是穷得活不下去,”
“而是未婚妻一家在作妖,对了,白切歌的未婚妻叫做秦京茹。”
“这是白切歌的父母,还没升天前,替白切歌找的对象。”
“至于怎么作妖的?导火索就在秦淮茹,这只禽兽身上,”
“以前秦淮茹回娘家吹牛啤,有大房子住,餐餐大鱼大肉,每年都有新衣服穿,”
“婆婆对她很好,不用她干活,对象还买胭脂水粉送给她。”
“简简单单的话术,秦京茹一家信以为真,开始看白切歌哪哪不顺眼,”
“就连秦京茹也开始始乱终弃,句句不离想去城里,对白切歌哪哪嫌弃。”
“爱是会转移的,但白切歌不会,他已经是个成熟的舔狗。”
“白切歌一如既往的对秦家好,打到猎物他情愿没得吃,也要送到秦家。”
“就连自家狗狗被野猪嘎了之后,也被送给秦家。”
“可是,秦家把好处吃了,却绝口不提结婚的事,”
“白切歌以为付出不够多,秦家不接纳自已,之后拼命打猎帮扶秦家,”
“时间一长,秦家的胃口越来越大,终于在今天爆发了,”
“秦京茹露出獠牙,理所当然的说,想吃野猪,想买胭脂粉,想穿新衣服。”